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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籍"老赖"拒还款称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被限离境 [打印本页]

作者: 甩甩    时间: 2014-10-15 21:34     标题: 外籍"老赖"拒还款称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被限离境

记者从河北省高院获悉,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委托合同案件,案件被告人戴某为澳大利亚籍华人。在法官办案过程中,戴某认为自己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不受中国法律约束,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办案法官依法对被告采取边控措施,“洋老赖”戴某48小时内就归还了相关款项。

  经邻居介绍,原告王某结识了被告戴某(澳大利亚籍华人),被告称能为原告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但需要留学保证金6万澳元,折合人民币40万元。为此,原告借款40万元,兑换成澳元后,以学费名义汇款给被告。然而,戴某却迟迟未能给王某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且不退还这笔费用。于是,王某将戴某起诉至法院。

  8月14日上午法院立案后,原告王某向主办法官反映被告戴某的护照在派出所扣押,扣押当天到期就要返还给被告,一旦被告取得护照,极有可能随时离境,其损失就无法挽回了,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采取限制离境措施。主办法官获知这一情况后,随即前往河北省高院和石家庄市中院请示并按限制离境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然而,被告人戴某却认为自己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不受中国法律约束,态度嚣张,极不配合法院工作。

  8月15日上午,得知戴某前往派出所领取其护照,办案法官也前往派出所向被告送达起诉手续,但被拒绝签收。法官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后果,并告知戴某已被采取措施,限制离境。此时,戴某虽仍不签收送达手续,但态度有所缓和,同意前往银行还款给原告。当天下午,在法官和随行法警见证下,原被告达成还款协议,被告在银行转账给原告,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PS:对于这样具有外国国籍身份的人,一旦在中国违法拒不认罪者,国家法律应该要加一条,凡是被中国法律处罚过的外国人,是民事经济犯的,禁止其人在十年内不得进入中国国境,刑事犯的,永久禁止其人进入中国国境,如果还不接受中国的法律约束,那他在中国将不会得到中国法律的任何保护权利,一切后果自负!
作者: 悲叹荆棘    时间: 2014-10-16 08:26

成了假洋鬼子就开始目中无人了,是谁给他们的自信?还不是大部分人对于老外过于软弱的原因。
作者: wxzl    时间: 2014-10-16 10:24

一旦披了一张狼皮,就以为自己也是头狼了,混账玩意。
作者: geshi2000    时间: 2014-10-16 20:24

是不是多了留在中国的方法,是漏洞还是无奈
作者: crystalever    时间: 2014-10-16 21:57

外国人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世界都知道了。。。
中国大概很快会成为比阿姆斯特丹,东京,泰国,越南还要著名的地方。。。因为即使是外国人,在哪里都还需要付钱,而在中国。。去98里坐坐就会有若干倒贴。。
作者: z24841500    时间: 2014-10-16 22:08

是该整整这些老外了,太乱来了
作者: gaososo    时间: 2015-1-11 20:51

澳洲?这个只要投资超过5万美元,一年在澳洲居住3个月,满5年就能入籍的国家有什么好炫耀的
作者: wowowono1    时间: 2015-1-11 21:34

敢在我天朝之内欠账不还,真是太没眼力见,还当自己是八国联军呢
作者: sbsbsbs    时间: 2015-1-11 23:25

这种人嘛就应该拉出来揍一顿狠的,既然你说不受中国法律约束,那么自然也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作者: hd5174    时间: 2015-1-12 23:08

又是一个忘记了自己祖宗的人,总感觉现在有些在国外入籍的人回到自己从前的祖国就觉得自己不同了,就高人一等了,总是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别人的身上,这样的人只能说是又是一朵奇葩。
作者: liuyanliuyan    时间: 2015-1-23 16:30

这类犯罪的就给他弄个黑名单,以后限制他入境
作者: syxf520    时间: 2015-2-4 11:17

当了假洋鬼子就高人一等了?
作者: yxzm2013    时间: 2015-2-5 09:04

披着羊皮的狼,把钱还了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澳籍华人,你就是华籍华人欠钱就得还。
作者: solo0574    时间: 2015-2-5 18:03

看起来外国人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 普遍素质比我们高  但是如此看来 还不如我们  流氓和强盗是不分国籍的
作者: mingkong001    时间: 2015-2-5 21:35

再牛B遇到给你来硬的,还不是就得服软。啥德行。。。
作者: xncxzr    时间: 2015-2-6 10:59

对于老外在我国境内的活动,在监管上似乎一直存在盲区。是不是应该明确赋予城管以相应的职能,把洋垃圾管起来呢?!
作者: lanzehua    时间: 2015-5-19 16:19

不觉得澳洲有多厉害啊,军事科技都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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